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3-02
近日,横县森林公安局破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直接起诉1人。
2016年10月12日,横县平朗乡林业站书面报案称:2016年10月8日,其横县平朗乡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工作巡查时发现在平朗社区73水库边的"松柏岭"上有人正在采伐林木,被采伐桉树木约20亩、约100立方米。该被采伐的林木没有人到横县平朗乡林业站申请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很可能是滥伐林木行为,请横县森林公安局来查处。接到报警后,横县森林公安局即派出民警出警调查。经技术鉴定,被采伐林木树种为巨尾桉、被采伐林木面积为2.20公顷(33亩)、被采伐林木蓄积量为163立方米。该案符合立案条件,横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12月5日立案侦查。
经对现场调查取证和走访知情人,发现横县平朗乡黄强村委榃荖村人黄某有作案嫌疑。2016年11月9日,黄某主动到该局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明,2016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黄某(横县平朗乡人,男,48岁)向黄某英购买一片桉树木,购买林木价格为5.8万元,该片林木位于横县平朗乡平朗社区"松柏岭"上。2016年10月份,黄某在没有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黄某荣等人到采伐林木工地采伐林木,雇请施某、黄某荣驾驶车辆到采伐林木工地上将木材运出销售。
2017年2月27日,横县森林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此,该案成功告破。(图文:刘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