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4-25
根据全国、全区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利剑行动",横县森林公安局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力度,近日,该局又成功破获一起重大失火案,直接起诉1人。
2016年10月14日9时38分,横县森林公安局镇龙派出所接到石塘林业站谭某电话报案称: 10月12日在横县石塘镇下垌村委下垌村的山岭发生了山林火灾,过火面积约500亩,请森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接到报案后横县森林公安局镇龙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技术鉴定:过火面积为27.85公顷(417.75亩),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7.85公顷(417.75亩)。横县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11月18日立案侦查。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6年10月12日上午8时许,犯罪嫌疑人梁某(男,55岁,横县石塘镇下垌村委)在横县石塘镇下垌村花状麓转弯处(林区道下方0.2米处)的被砍伐竹蔸上用打火机点燃竹叶,后因用火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经办案民警的细致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梁某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对自己涉嫌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该案已侦查终结,横县森林公安局于2017年4月20日将该案移送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文:刘小凤)